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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2025年度律师实务论文

2025-05-26 15

各位律师、实习律师: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本律所拟开展2025年度律师实务论文评选工作,现向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开展论文征集工作。论文要求紧扣主题,针对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办案实践,自拟题目撰写。现将征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一)人工智能技术对律师行业发展影响研究;

(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三)“新质生产力”相关法律服务研究;

(四)涉外法治相关问题研究;

(五)新修订法律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六)青年律师成长、律师律所文化建设、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律师事务所管理等涉及律师业发展问题研究;

(七)民事、商事、刑法、刑诉法、刑事风险防范、刑民交叉法律事务、公司、证券与资本市场、知识产权、数字经济法律、国际贸易、国际投资、房地产、建设工程、行政、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家事、破产、侵权、税务、政府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务)、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并购与投资、政府基础设施建设、医药健康、律师调解、文化产业、体育产业、农业农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的业务研究;

(八)其他相关领域的律师实务研究。

二、征文要求

(一)紧扣主题,结合律师实务,对律师业务有实际指导作用,选题创新,观点正确,语言表达通畅;

(二)论文篇幅在3000字以上,不多于10000字;

(三)论文格式符合规定要求(见附件);

(四)已在公开发行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谢绝参加;

(五)参加本所初评的论文必须是原创作品,本所将采用“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参评论文进行检测,抄袭、剽窃的文章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报送方式及截稿日期

各论文作者需对论文进行初评,最后由本所组建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和推荐。

截稿日期:2024年6月13日

具体要求:各作者论文报送2份,一份记名,另一份匿名,记名论文电子稿文件名按“所字号+中心+作者+题目”编写,匿名论文电子稿文件删除中心和作者姓名。

四、论文的一般要求

(一)论文内容应当完整、准确。应当采用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简化汉字和法定的计量单位。

(二)论文中采用的术语、符号、代号全文须统一,并符合规范化要求。论文中使用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习惯用语,应当加以注释。国外新的专业术语、缩略语,须在译文后用圆括号注明原文。

(三)题目:力求简明、恰当,一般不超过15个汉字。

(四)正文:为论文的主体,内容须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简练可读。

(五)论文的插图、照片必须能够复制或微缩。

(六)论文错、漏字率不得超过万分之三。

五、论文奖项设置及评选

根据论文质量,推选优秀论文上报市论坛及其他论坛。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论文作者,本所将给予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泮慧

电话:15258123140

接收论文邮箱:269107172@qq.com

微信:15258123140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青年工作委员会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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