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文物与文化遗产检察保护,传承赓续中华文脉,充分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中国检察官》杂志社、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吉林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实务研究”主题征文活动。现诚挚邀请全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工作者赐稿。
一、参考选题方向
1.妨害文物管理罪的司法适用研究
2.走私文物罪的准确认定
3.盗掘古墓葬罪定性需厘清的问题
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检察保护实践研究
5.检察机关在革命文物和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与实践创新
6.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可诉性问题研究
7.预防性检察公益诉讼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探索和实践
8.受损文物价值鉴定与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标准构建
9.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中行政公益诉讼的实践与挑战
10.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可处罚性研究
11.新兴技术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与挑战
12.我国与半岛国家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司法协作机制研究
13.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检察实践研究
14.跨国文物犯罪协同治理中检察机关的角色与效能
15.国际公约框架下检察机关推动文物追索返还的路径研究
二、投稿要求
(一)征文内容要求
1.文章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做到理论与实务相结合。
2.文章须紧扣本次征文主题,相关选题不限于以上“征文参考选题”,可根据实际内容设计具体题目。
3.文章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观点鲜明,结构完整,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引注准确,符合学术规范。注重论文的理论性、前瞻性。
4.文章所涉案例应为生效判决案件或检察机关已办结案件。
5.文章应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作品,重复率20%以下。字数在4000字至1万字之间。
(二)征文体例要求
1.请在文章左上角注明“文物与文化遗产保护检察实务研究”征文,楷体四号字、顶格左对齐。
2.论文应包含标题、摘要、关键词、正文、脚注,页边距为左右各2.7厘米,上下分别为3.7厘米、3.5厘米。
3.论文大标题用方正小标宋二号字,副标题用楷体三号字,一级标题用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用楷体三号字,正文用仿宋三号字,基本案情部分用楷体四号字,单倍行距。注释一律使用脚注,序号为阿拉伯数字,仿宋小五号字,连续编号。
4.中文内容摘要和关键词用楷体四号字。题目下注明作者姓名(居中、楷体、三号字),并以脚注方式注明所属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具体格式要求,请参照《中国检察官》杂志体例格式规范。
三、成果转化
举办方将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于获奖论文及其他优秀论文,将择优推荐在《中国检察官》等刊物或公众号上发表。
四、投稿方式及截稿时间
1.投稿邮箱:zgjcglmzj@163.com (邮件名称为“单位+姓名+论文题目”)。
2.截稿日期:2025年9月10日,以收到电子版稿件为准。
3.联系人:
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王翰达
电话:0431-87082541 17643379100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王越
电话:18010230117
吉林省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
《中国检察官》杂志社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