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道湖湘”——湖南省书法院第五届学术交流活动论文征稿启事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推动当代书学研究向纵深拓展,湖南省书法院以唐代草圣怀素为纽带,搭建全国草书艺术研究高地,深化湖湘书法与全国书坛的互动共荣,彰显“潇湘洙泗”的文化底蕴与“敢为人先”的湖湘精神,在第四届学术交流活动成功举办的基础上,拟定于2025年举办以怀素《大草千字文》为核心的研究与创作工程:“书道湖湘”——湖南省书法院第五届学术交流及作品展,现面向全国征集主题学术论文。具体事宜如下:

一、主办单位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

湖南省书法院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主题

本次学术交流活动以怀素《大草千字文》为主要研究对象,旁及怀素和与之有关的书风系列研究。怀素,唐代著名书法家,俗姓钱,字藏真,湖南长沙人,幼年出家为僧,法名怀素。他自幼事佛,经禅之余,尤好笔翰,曾以芭蕉叶代纸、秃笔成冢,其勤学苦练的精神传为千古佳话,史称“草圣”。作为狂草艺术的巅峰代表,怀素书学张旭后变体,自成狂逸风格,宋代黄庭坚赞其“瘦硬通神”,董其昌誉之“古淡天真”。

怀素《大草千字文》是其狂草艺术的经典之作,内容取自南朝梁代周兴嗣所著的《千字文》。该帖为纸本墨拓,纵38.8厘米,横29厘米。其笔势如骤雨旋风,灵巧而富有动感;结构变化丰富,既有夸张变形,又不失平衡美感;墨色浓淡相间,层次分明;章法纵横捭阖,大气磅礴。怀素《大草千字文》不仅是中国书法艺术的瑰宝,更是唐代文化精神的缩影,折射出中唐书法从“尚法”到“尚意”的转型轨迹。

此次研究旨在深入剖析怀素《大草千字文》的技法体系、学术史价值、美学价值以及技法对当代草书创作的意义,推动传统书学理论的现代化阐释。

(二)撰稿要求

1.论文宜言之有物,论之有据,证之有图。所有来稿请务必切实核对引文,详细注明出处(作者、篇名、书名、报刊名、出版单位、出版年月、页码或卷数),注释采用尾注格式。网上资料及拍卖公司拍品不宜引用。论文字数原则上在5000字以内,并请提供200字以内的内容提要及关键词。

2.入选论文将编入作品集,文稿请自己校对,用e-mail投稿。文稿中的附图除了随文插入Word文档适当位置外,须将原图jpg格式标明序号制成单独的文件夹一并发至指定邮箱。随文图版须清晰无误,并注明出处。对于图片资料涉及的版权归属由作者负责。

3.文章必须为未公开发表,撰写时应注意使用权威版本,保持内容的准确连贯和相对完整。投稿作者须遵守《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确保书写内容不存在著作权、名誉权等争议和纠纷。因书写内容而产生的纠纷,由投稿作者本人负责。谢绝“一稿两投”,已通知被本次学术活动录用的稿件在论文集出版及研讨会召开之前,请勿公开发表,否则视为“一稿两投”,取消参会与获奖资格。每位作者限投一篇。

(三)征稿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18周岁以上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从事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的专家、学者、书法爱好者。

(四)信息填写

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认真填写“‘书道湖湘’——湖南省书法院第五届学术交流活动论文登记表”(扫码下载),与论文电子档创建一个文档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论文评审

本次学术交流活动由湖南省书法院在全国范围内聘请著名书法理论家和书法家担任学术主持和艺术主持,负责邀请全国知名书法家、理论家组成评委会,研究制定评选标准、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评审守则,对论文进行评选。入选数量根据来稿质量和评审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费用说明

本次展览不收参评费。

三、作者待遇

(一)向获奖作者和优秀作者颁发证书。

(二)向获奖作者和优秀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2本。

(三)本次学术交流活动共评选出15篇论文,其中10篇为入选论文,5篇为优秀论文。入选论文每篇5000元稿费(含税),优秀论文每篇10000元稿费(含税)。

四、投稿时间

    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5日截止,以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收稿信息

论文收稿邮箱:

3098428979@qq.com

联系人:彭小娟 南彬

电话:19310135882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的各项要求。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湖南省书法院所有。

   (四)此次学术交流活动期间举行书法创作交流活动,邀请全国及省内书法名家参与。

湖南省艺术研究院

湖南省书法院

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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