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林业和草原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局直属有关单位从事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开展评审的专业有: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10个专业。
三、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林规发〔2023〕3号,以下简称《评审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为加强论文审核,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论文均须正式刊发,并由所在单位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应附在论文之后一并上传。因故无法在以上数据平台查询的,应上传由专业刊物编辑部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说明,并提供编辑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
四、申报方式
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7月1日9:00—8月1日12:00(逾期不得补报)。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局直属有关单位审核时间:7月1日9:00—8月11日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8月1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局直属有关单位修改提交截止时间:8月22日12:00。
五、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评审工作采用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四川省林业和草原专业工程师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
(二)所在单位初核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送审单位审核推荐。
省级有关部门、局直属有关单位作为送审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中评委(省级有关部门可直接提交中评委评审,无需委托评审)。
(四)组织复审。
中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提交,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至省林草局。省林草局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评审表》,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组织答辩。
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分组评议。
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评委会评审。
组织召开中评委会议,评审结果将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省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评审通过人员由省林草局印发任职资格通知。送审单位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到省林草局领回《评审表》,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省林草局将统一归集职称信息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通过人员可手机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选择“人事人才”,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下载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评审表》报送时间为8月25日-8月26日。《评审表》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签字及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省林草局1号楼214会议室(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联系人:韩标,联系电话:028-83222511,电子邮箱:412567916@qq.com。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1日。
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
(四)资格确认问题。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五)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40元,参加答辩人员需缴纳答辩费60元。
(七)资料下载。相关附件材料可在省林草局门户网站(http://lcj.sc.gov.cn)“政务信息”“公示公告”栏进行下载。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5年度四川省林业和草原专业工程师职称评
审申报材料规范
2.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
2025年度四川省林业和草原专业工程师
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规范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上传系统材料
1.身份证明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复印)在一页后上传。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除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外,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8年以来取得的学位,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3.职称证书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应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无法提供职称证书的,可提供任职资格通知文件(标记出申报人)复印件,经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4.《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情况、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和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其中,对于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评审基本条件》具体条款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公示结果证明》扫描件。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及结果的证明材料,完成盖章后扫描上传。
6.《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扫描件。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2000字左右,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后主要业绩成果扫描件。系统填报的主要业绩成果应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其中,获奖、专利、软件著作权、成果评价、新品种授权、良种审(认)定等应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参与调查、评价、规划、设计等项目,应提供正式的专业技术报告复印件(含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参与林草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或成果转化、示范推广类项目的,应提供项目实施(施工)方案(含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项目合同(摘要)复印件,以及项目验收报告或专家评审意见;标准(规程)、工法等材料,应提供封面、扉页、目录及相关章节复印件;灾(疫)情防治工作方案、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等应提供正式印发实施的文本,以及能够证明其本人撰写该文本的佐证材料;承担本地本单位林草重点工作任务,发挥了重要技术支持作用,受到广泛认可和肯定的,应提供本地本单位出具且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个人事迹材料;论文应提供封面、扉页、目录、主要章节等内容扫描件,以及数据平台查询结果截图或有关证明。以上业绩成果,有推广转化或效益要求的,还应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推广应用或效益证明。体现申报人名字和成果的内容建议醒目标记。
8.继续教育、培训、进修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继续教育证明材料以所在单位要求为准。
9.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扫描件。应提供《评审基本条件》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表。其间,每出现1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应延迟一年申报,并补充提供1个年度的年度考核表,以此类推。
10.破格申报材料扫描件。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及其佐证材料,以及2名同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和专家职称证书。
11.政策倾斜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系统中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2.需上传的其他资料。
(二)纸质材料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中评委网上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人员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纸双面打印,内容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提交,由送审单位统一报送至省林草局。
二、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凡提供伪造虚假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行业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请申报人员认真准备并上传有关资料,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附件2
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 |||||||
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 | 拟申报职称 | ||||||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 符合破格申报的政策依据及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 ||||||
对照破格条件,取得现职称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 |||||||
所在单位意见 | |||||||
省级主管部门(职改办)审核意见 |
注:破学历申报人员均须填写此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2名同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
同 行 专 家 破 格 推 荐 意 见
同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一) | 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同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意见(二) | 推荐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请将以上2名正高级职称专家职称证书(或任职资格文件)附在表后
附件:
声明:本站学术征稿、期刊选题、投稿指南等内容来源官方渠道和网络平台,请注意核实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